用他人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引流 构成商标侵权
2022-07-25 08:33:00 浏览次数 : 1039
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自家品牌的商标名称,点进搜索出来的页面却出现了竞争对手的加盟广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近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对被告安徽某网络信息公司的侵权行为作出一审判决。
原告乐清市某餐饮公司为“A炸鸡”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人,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多家门店。2021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在某搜索引擎中,将原告所有的商标名称设置为搜索首页中商业推广的关键词,并在搜索链接标题及标题下的推广内容中使用“A炸鸡”名称,但点击进入网站后显示的内容却是与原告有同行业竞争关系的“B炸鸡”加盟广告。经查询,涉案网站的备案主体为被告安徽某网络信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