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用技巧与保护

2021-04-10 13:37:24    浏览次数 : 1056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2020年的商标申请量达783.7万件,同比增长6.33%;2020年的商标注册量为640.6万件,同比增长27.94%;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为2521.9万件,同比增长28.91%。

可见,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视。尤其对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标和品牌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商标在设计、注册过程中有哪些技巧呢?

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就有很多经典商标让人印象深刻。如,百事可乐、飘柔、奔驰等。


好的商标从设计上就至少具备以下特点之一:

⑴暗示产品的好处与用法。

若赤裸裸地宣称产品品质优秀或直接介绍产品用途性能,那么不是会被判具有欺骗性、可能误导消费者而被禁止作商标使用,就是会被判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而被拒绝作商标注册。

⑵容易发音、拼写和记忆。

简约而有特性、且容易发音和拼写的商标,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指牌购物和传播品牌。

在受众识字率较低的情形下,图形商标更容易识别,还可以跨越语言障碍。如耐克商标的那个钩形,全球有名。

但在当今社会,如果使用纯粹的图形商标,其实是不明智的,因为消费者可能无法叫出这种商标的名称,经营者也很难进行广告宣传。

⑶具有特殊性、独创性或者显著性。

每一个品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这个故事应该把它放在纸面上好好打磨。结合企业文化的特点,提炼出关键词,想好名称后还要综合考虑名称是否具备商标合法性、显著性、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特征。

中国人喜欢用一些吉祥词语作商标,但一方面这些词语总数有限,很可能已经被人注册了;另一方面,“福”、“富贵”等常用吉祥词语,用的人太多,可能反而失去个性,难以吸引消费者。


另外,商标注册时间比较漫长,一般是10-12个月,甚至会更久。因此在进行商标保护时,要有计划地进行。

首先,应先将企业经营范围所涉及到的行业类别进行注册;然后,再注册与企业经营项目间接相关联的类别;最后,逐渐在所有类别进行保护注册。

在注册过程中,建议申请者最好将企业标识与中文、英文、拼音等分开注册,虽然价格相对较高,但这样可以降低注册风险。因为商标局进行实审时,对每一部分单独审查,其中任何一部分有相同或近似的,那么商标整体就全部被驳回,这就是降低风险的关键之处。

如果不幸的是收到商标局下发“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也不要慌张,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商标局申请“驳回复审”。

针对这种情况,要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最好及时跟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的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沟通,毕竟我们处理的案例比较多,会给出中肯的建议。

如果确定要复审后,就要逐步整理证据,因此申请人平常要多注意收集证据,如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商标名字)、合同(签订过的合同内体现商标名字)、证明文书、产品等等,不要到驳回时临时抱佛脚才来整理。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被侵权了,我们该如何维护权益呢?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者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新《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大幅提高法定罚款最高限额,明确五年内累犯从重处罚、经销商不知情且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免予处罚,。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选择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4)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应该尽早进行品牌规划,做最完善的保护,为品牌的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希望笔者的一点经验对企业在商标设计使用过程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