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搭便车”防不胜防!鸿星尔克教你这么做

2024-03-26 09:45:04    浏览次数 : 1013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星尔克公司)成立于2000 年6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运动服装和各式运动鞋等,是一家大型服饰企业,其注册的“鸿星尔克”系列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大量推广,具有极高知名度。


2020年12月14日,鸿星尔克公司委托代理人登录某宝网,浏览网页时发现一家名为“鸿红星尔克”的网店销售“鸿星尔克”系列产品。后经调查发现,“鸿红星尔克”在商品标题、商品展示图、商品详情页大量使用““鸿星尔克”商标。2022年4月4日,鸿星尔克公司委托代理人在某宝 “鸿红星尔克”店铺购买鸿星尔克椰子鞋,价格328元,当时已售95件。


鸿星尔克公司认为,“鸿红星尔克”店铺所售侵权商品与其经营并经许可享有商标专用权的“鸿星尔克”品牌产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架道、消费群体等方面高度重合,与己方经营的商品构成相同商品,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鸿红星尔克”店铺大量使用“鸿星尔克”标识宣传、销售侵权商品,具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遂以侵害商标专用权为由,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其间,鸿星尔克公司向某公证处申请保全公证,并对取证过程进行了保全,后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对证据文件及相关电子数据进行了保全。


法院综合考虑鸿星尔克品牌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主观过错等,认为“鸿红星尔克”店铺大量使用“鸿星尔克”标识宣传、销售侵权商品,具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又有客观行为,侵害了商标专用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雪碧”变“雷碧”、“康师傅”变“康帅傅”“脉动”变“脉劫”“六个核桃”变“大个核桃”“六个核弹”“爽歪歪”变“爽爽歪”、……这些极其相似的品牌,打眼一看你能分清吗?


近年来,“傍名牌”现象屡见不鲜。经营者为了吸引顾客流量,攀附知名或连锁品牌,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图形标识。殊不知,“傍名牌”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旦查实将受到法律严惩。侵权一时爽,赔偿两行泪!


之所以“傍名牌”现象频出,与企业主体法律意识薄弱,侵权成本低,希望通过模仿赚快钱有关。要真正改善“傍名牌”的情况,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外,也需要各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同时提高自主创新的意识。